关于杭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1年4月,杭州市审计局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时,对我公司负责承建的余杭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大运河综合保护)一期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我公司高度重视,对于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逐条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

杭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杭审投报【2021】23号》。

(二)审计提出的问题、建议及我司的整改情况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工程进度滞后

(1)运河文化带一期运河段施工进度滞后于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审计意见和建议: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应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按期完工和交付。

整改情况:目前运河段桥梁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已完成施工,厂房立面整治已完成约40%,排水工程基础开挖已完成,施工进度基本跟调整后的进度计划相吻合。

(2)运河文化带一期仁和段北段施工进度滞后。

审计意见和建议: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应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按期完工和交付。

整改情况:目前仁和段北段园林绿化工程中景石布置及园路铺装均已完成。

2、成本控制不严

(1)运河文化带一期良渚段多支付工程款

审计意见和建议: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应督促良渚交投公司加强工程款的拨付管理,重视进度款审核,严控进度款支付 ,及时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

整改情况: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大运河综合保护)一期——良渚段项目第六期进度款多支付324770元的问题,在我建设单位的要求下,施工单位(浙江龙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8月30日已汇入建设单位(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对项目的监理、跟审单位工作疏忽、不严谨的问题,我单位已根据良渚新城交易项目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对监理、跟审单位做出了项目履约评价处理,后期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做到精细化管理。

2、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

(1)运河文化带一期崇贤段春鹃未按施工图施工。

审计意见和建议:上述问题,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已督促施工单位对不符合规格的春鹃进行补种。

整改情况:由于春季进行过补种修剪,部分春鹃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情况属实,对于现场不符合施工图及清单规格部分的春鹃,已完成整改。

(2)运河文化带一期仁和段排水边沟及富贵草未按施工图施工。

审计意见和建议:上述问题,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已督促施工单位对不符合规格的富贵草进行补种,沟壁顶部做法按施工图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该排水边沟审计期间正在施工中,未全部完成,经现场检查部分区域刚浇筑的顶部砼不足100mm属实,外侧水泥砂浆抹面未完成,已当天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富贵草材料进场时经验收规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该草本植物容易弯曲倒伏且经过去年冬天冰冻后部分枝叶枯黄,后经养护重新修剪整,部分未达到设计要求属实,已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一、农民工“无欠薪”政策落实方面

1、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不规范

(1)运河文化带一期仁和段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

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期间,运河文化带一期仁和段施工单位已进行了整改,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专户。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和施工单位及银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成立资金监管账户,我单位和银行通过监管账户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管,同时在审计期间,已完成农民工工资专户补办。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

(1)运河文化带一期运河段未按月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审计意见和建议: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应按月足额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整改情况:因财政资金拨付系统调整,且大运河公司正处于交接时期,导致第一笔工资性进度款滞后于2021年2月到账,到账后,我单位随即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拨付。

(2)运河文化带一期良渚段未按月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审计意见和建议: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应按月足额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整改情况:今后根据(杭建市【2018】161号)“无欠薪”细则的通知已要求施工单位按月申报工程进度款,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监管协议及时审核,按要求足额发放到位。

(3)运河文化带一期良渚段未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审计意见和建议: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应督促良渚交投公司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

整改情况:因单位内部员工离职,人员岗位处于交接时期导致工程款支付间隔2个月,今后将按合同和《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建市【2018】161号)文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4)运河文化带一期良渚段农民工工资未经专户支付

审计意见和建议:余杭运河建设公司应督促良渚交投公司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整改情况:未经专户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花名册和现场施工人员考勤记录,做到该专户资金仅用于该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做到专户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维权信息告示牌未按规定设立

(1)运河文化带一期运河段、仁和段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期间,上述问题已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运河文化带一期运河段、仁和段已于审计期间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杭州临平大运河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发布时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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